依据: TS16949质量保证体系及江苏文光集团公司质量三包承诺程序。 1、目的: 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对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2、适用范围: A, 适用于在向客户提供的安全顶风窗, 顶风窗以及汽车用外部塑件的售后服务承诺。 B, 适用于在向客户提供的系列前照灯、顶灯、后尾灯及信号灯的售后服务承诺和质量三包。 3、质量承诺、期限: A)属我公司生产提供的出厂合格品,首期三包使用期限灯具一年,天窗装饰一年。 B)余后使用期限不限。 4、服务承诺、服务保证: A)用户在首期使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B)用户在首期使用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用户可通过客车生产厂有关部门通知我公司,或直接按产品标贴上电话与我公司售后服务部联系。我公司将在首期使用期内本省用户24小时到位,隔省用户60小时到位,凡在我公司接到用户电话后,一经核实,服务人员将在12小时内出发,直接对用户进行更换或修理,并做好记录,以提供市场对产品新要求而不断改进。 C)余后使用期限如果出现产品损坏,用户可通过客车厂或直接按产品标贴上电话与我公司售后服务部联系,您将得到我公司的热忱服务,并享受更换新产品的成本价,我公司接电核实后24小时内以快件方式发出。 D)所有使用我公司产品的用户,都是我公司的服务对象,凡经过我公司售后服务过的用户,我公司售后服务部都有用户资料,并分期向用户许多询问使用情况,并以文件方式存档,切实做到服务满意率100%。是我公司服务后的用户,我公司将服务文件反馈给整车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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